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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評鑑
系所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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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5

 

       本校自90學年度開始,以三年為一期程辦理自我評鑑,並於93學年度制定自我評鑑辦法,發展自我特色,尋求自身的策略定位,規劃未來長期發展方向,以提升學校的整體競爭力,追求永續經營的目標,至今此一機制已歷經三個循環,運作近10年。此期間並辦理教育部94年與100年大學校務評鑑及98年系所評鑑。透過評鑑過程自我檢視、自我改善、自我突破,在精進校務及系所院務之發展上,獲益良多。94年與100年大學校務評鑑本校獲校務項目全優的肯定,98年系所評鑑,本校認可通過率亦達91%,經100年度下半年的系所評鑑追蹤評鑑,業已全數獲得「通過」之評等殊榮,顯示本校致力於改善整體辦學成效與教研實力的用心。 
        教育部為落實大學自主,引導各大學建立完善自辦外部評鑑機制,在完成第一週期系所評鑑與校務評鑑的基礎下,於101年7月17日訂頒「教育部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由頂尖大學與獲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的34所大學優先試辦大學自我評鑑。本校符合申請資格(獲教育部四年以上獎勵大學校院教學卓越計畫補助且獲補助金額總計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自教育部公布作業原則起,本校啟動研擬建立自辦外部評鑑機制相關事宜,經全校各級會議溝通達成共識,並考量學校發展方向與學校特色,訂定「東海大學系所暨通識教育自辦外部評鑑實施計畫」提報教育部。於103年6月獲教育部認定系所暨通識教育自辦外部評鑑機制結果為「通過」後,本校謹訂於104學年度第一學期進行實地訪評工作,並於105年6月底前函報「自我評鑑結果報告書」至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進行第2階段自我評鑑結果的認定。本校105年度自我評鑑結果經教育部認定通過,認定有效期限自105年起至110年止。

★ 本校於108年1月向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申請「自辦品質保證認定」,

  採兩階段認定方式辦理:

  ​第一階段:「自辦品保機制」109年3月送審,已於109年6月獲得認定。

  第二階段:「自辦品保結果」110年9月送審,​已於110年12月獲得認定。

★ 110年度自辦品保結果認定審查結果【認定效期:Jan. 2022 - Dec. 2027】